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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若干问题的意见(节选——诉讼管辖)
[日期:2008-3-20 10:02:25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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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、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,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10、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,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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