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加盟站-->        郑州站 |  天津站 |  济南站 |  石家庄站 |  重庆站 |  北京站  |  合肥站 |  安阳站  | 杭州站
| 网站首页 | 最新动态 | 诉讼须知 | 协议离婚 | 诉讼离婚 | 财产分割 | 子女抚养 | 离婚赔偿 | 离婚案例 | 非法同居 |
| 婚姻调查 | 涉外离婚 | 法律法规 | 继承案例 | 法律文书 | 律师手记 | 律师加盟 | 收费标准 | 来访路线 | 在线咨询 |
  律师介绍 详细...  

陈海洲律师

  陈海洲律师,上海中庶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办案认真负责、敏捷果断,有丰富的非诉讼和诉讼办案经验。从业多年来致力于婚姻家庭领域的研究与应用,擅长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,涉及夫妻财产约定,协议离婚,诉讼离婚,财产分割,子女抚养权,涉外离婚婚姻法律服务。在婚姻家庭纠纷中,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良好的社会关系。工作高效果断,认真负责,深受当事人好评。

关键字

1、法律咨询:婚姻、家庭、继承等方面法律咨询
2、代理撰写离婚起诉书、答辨状、上诉状等诉讼文书等
3、律师见证婚前、婚内财产约定(协议书)
4、代理离婚调解及谈判工作,代理非诉讼协议离婚
5、专业调查取证:夫妻共有财产调查、婚外情证据调查
6、代理国内离婚诉讼
7、代理涉外离婚诉讼的案件
8、代理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案件
9、代理离婚引起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
10、代理撤销婚姻、婚姻无效、同居关系诉讼案件
11、子女探视权纠纷
12、代理遗产继承家庭析产案件
13、迫索赡养费扶养费诉讼案件
14、代理重婚虐待遗弃刑事案件

  首 页->
文章内容阅读

花心丈夫常彻夜不归 妻子胜诉获赔4千元“空床费”

[2008-6-2 10:00:50] 浏览: [字体: ]
一对夫妻因丈夫经常彻夜不归,而发生家庭战争。夫妻俩离婚时,为先前彼此签订的“空床费”闹得不可开交。面对我国首例夫妻“空床费”官司,九龙坡区法院一审判决时,未直接主张女方的“空床费”诉讼请求,而将其作为精神补偿范畴。近日,重庆市一中院终审判决,对4000元“空床费”给予直接主张。法律界人士认为,此终审判决对类似婚姻问题有重大借鉴参考意义。

       妻子拿到“空床费”

       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婚内“空床费”一案的原告刘敏(化名)。刘嘴角浮现一丝微笑,“我赢了,为妇女争了一口气,好好教训了花心的男人们!”刘敏高兴地说,几天前她已经拿到了法院终审判决的4000元“空床费”。
   

      刘敏介绍说,她和丈夫熊小华(化名)结婚的前十余年里,一直相濡以沫。但从2003年7月以来,丈夫熊小华开始时不时地不回家。一天晚上,丈夫又一次夜不归宿,两人再次发生不愉快。丈夫说要支付“空床费”给妻子,于是两人商量后约定:丈夫如果在深夜12时至清晨7时夜不归宿,按照每小时100元的标准支付“空床费”给妻子。
   

       2003年7月,熊小华支付了第一次“空床费”700元。后来,熊小华开始打欠条,刘敏手中至今还握着五张“空床费”欠条,共有4000多元。
   

      一审法院不支持“空床费”
   

       2004年3月,刘敏以遭遇丈夫家庭暴力和丈夫有外遇为由,向九龙坡区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离婚的同时,还请求赔偿家庭暴力导致的医药费、营养费等3650元,“空床费”4000多元,以及5万元精神损失费。法院审理后认为,夫妻双方约定的“空床费”,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,应当予以主张。同年9月,法院判决二人离婚,由熊小华赔偿刘敏4000元精神抚慰金,并分割相应财产。
   

       判决后,刘敏执意认为“空床费”和精神损失赔偿是两码事。刘敏称,他们原本很“性福”,但自从丈夫给她支付“空床费”开始,丈夫就很少尽义务了。所以在诉讼请求中,“空床费”和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是两个不同的诉讼请求。为此,刘敏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,上诉到重庆市一中院。
   

      终审法院突破法律空白
   

       一中院反复讨论和研究后认为,刘敏提出的“空床费”不应纳入精神损失补偿范畴,4000元“空床费”应予主张,其理由是,刘敏与熊小华在婚姻关系期间,一方不尽陪伴义务,另一方应给予一定的补偿,夫妻双方约定的“空床费”,实为补偿费,双方事先的约定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,且不违背法律规定,应属有效约定,依法应予主张。
   

       2004年12月10日,一中院终审判决,部分维持了一审判决内容,另判决熊小华给付原告刘敏精神损失费2000元、补偿费4000元。
   

       法学界:是对弱者的保护
     

       此案的终审判决在法律界引起了激烈讨论。西南政法大学专攻婚姻法的硕士研究生曹德昆说,他非常赞同二审判决,回家过夫妻生活是夫妻双方最基本的责任,一方未履行义务,另一方理应得到补偿。
 

       西南政法大学民法学权威伍建平教授说,此案争论的焦点是“空床费”协议是否生效的问题,因现行法律找不到“空床费”的依据,一审将其纳入精神损失补偿的范畴,直截了当的说就是承认该协议无效,这种判决显得稳妥。而终审承认“空床费”有效,相当于彰显了《民法》中“意思自治”的原则,强调了民法中“法无限制即为合法”的准则。伍教授认为,如果这对夫妻事先没有签订“空床费”协议,法院是不会支持“空床费”主张的。从此案的判决来看,法律更多体现了对无过错一方保护。

关闭 】 【 顶部 】 【 打印

陈海洲律师咨询热线:021-62277102 转8002 / 13564481222

在线QQ:443943923 邮箱:lawyerchenhaizhou@sina.com

 
Copyright 2005-2008 www.hyjtw.com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. 婚姻家庭网 版权所有
+ 地址:上海市长寿路433弄锦海大厦1号楼7层D室 邮编:200060 陈海洲律师 QQ:443943923
+ 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六 全天24小时 ICP备05010616号 友情链接QQ:105908
+ 热线咨询:021-62277102 转8002 13564481222 邮箱:lawyerchenhaizhou@sina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