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 页 | 婚姻法规 | 诉讼知识 | 国内婚姻 | 涉外婚姻 | 继承法规 | 法律文书 | 婚姻调查 | 律师手记 | 收费标准
离婚法律咨询 |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咨询 | 涉外婚姻咨询 | 离婚协议书样本 | 聘请律师 | 来访路线 | 律师加盟
  当前位置:首页 >> 婚姻家庭网 >> 国内婚姻 >> 正文
 
 

妻子杀回马枪拍下丈夫偷情照索赔5万

来源:沪豫婚姻家庭律师网 点击数: 录入时间:07-11-15 09:37:43

知道丈夫有婚外情,但苦于没有证据。后来,经过一次突然袭击,终于将丈夫与其情人捉奸在床,并拍了照片。最近,41岁的当事人代丽(化名)拿着丈夫的“床照”咨询了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刘艳律师,她想了解在自家卧室里拍到丈夫偷情的“床照”,是否可以作为合法证据,并依此在离婚时向丈夫索要精神赔偿。

  据代丽介绍,她和丈夫结婚18年了,开始时,夫妻感情十分融洽。然而,最近一年,她发现丈夫对她和家庭的态度突然改变,不仅动不动就发脾气,而且还经常找借口不回家。凭着女人的直觉,代丽感觉丈夫有婚外情了,但却一直没有找到证据。

  今年11月5日,代丽假称要出差一周,然后,离开家在朋友处居住。11月8日傍晚,代丽突然回家,当她冲进卧室时,其丈夫正与情人在床上缠绵。悲愤之余,代丽拿起事先准备好的相机拍了两个人的“床照”,随后愤然离家。

  丈夫移情别恋,夫妻感情已经破裂。代丽在悲伤之后,找到其丈夫,要求

离婚,并表示因为他有
婚外情
导致家庭破裂,因此,向丈夫索要5万元精神赔偿金。但其丈夫否认,代丽于是出示当时拍摄的“床照”,但其丈夫表示,代丽以捉奸拍照方式取得的证据不具有合法性,法院不会支持。

  昨日,刘艳律师经过分析后认为,代丽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在自家通过拍下丈夫与他人偷情照片的方式取证,属于合法行为,该证据可以认定有效。现在,因为代丽的丈夫发生婚外情导致婚姻破裂,代丽作为无过错一方向丈夫索赔其因此所受到的精神损失,会受到法律保护。

  昨日下午,代丽已经委托刘艳律师,准备正式起诉丈夫离婚,并索要5万元精神赔偿金。

 

 

| 加入收藏: 加入收藏 责任编辑:zzlawyers
 本站业务范围 本站首席律师推荐

 1、法律咨询
 2、代写法律文书
 3、婚前、婚内财产见证
 4、代理国内、涉外离婚诉讼
 5、代理夫妻财产的专业调查
 6、代理婚外情专业调查
 7、离婚子女探视权诉讼
 8、代理撤销婚姻、婚姻无效、解除同居关系诉讼
 9、代理遗嘱见证、遗嘱执行
 10、代理遗产监管
 11、代理遗产继承诉讼
 12、追索、赡养、抚养费诉讼
 13、代理重婚、虐待、遗弃刑事诉讼
 14、代理生效判决的强制执行

聘请律师,请查看资费标准>>>
对离婚财产分割有何疑问请进入在线咨询>>>
师桂乡律师

天坤律师事务所,现任婚姻家庭事务部副主任律师

良好的社会关系,处理婚姻家庭事务快捷高效

电话: 13633864999

陈海洲律师

陈海洲律师, 婚姻家庭网首席律师,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<<法制风景线栏>>目法律顾问.

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事务部主任律师

24小时热线:
13523406666 郑州
13513898871 上海

热点信息 [详细]

友情
链接

武汉婚姻律师网 金栋法律信息网 大河法律网 河南刑事辩护网 青岛婚姻家庭网 东莞婚姻律师网
上海离婚律师 广东婚姻律师网 天坤律师网 北京婚姻律师网 河南114网 南京婚姻律师网
中国婚姻家庭网 深圳婚姻律师网 婚姻家庭律师网 徐滔法律服务网 郑州网站建设 天津婚姻律师网
关于我们 | 广告服务 | 网站招聘 | 法律声明 | 友情链接 | 联系我们
Copyright © 2006-2008 www.hyjtw.com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. 沪豫婚姻家庭网 版权所有
地址:郑州市农业路东33号 英特大厦15楼 电话:0371-68267608 陈海洲律师 QQ:443943923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六 全天24小时 ICP备05010616号 友情链接QQ:105908
热线咨询: 13523406666 上海地区咨询热线:13513898871 邮箱:lawyerchenhaizhou@sina.com